用户登录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合和          国际大厦15楼

     邮政编码:315000

     电子邮件:2211601935@qq.com  

     电  话:0574-83080646  

     传  真:0574-83080646  

     联 系 人:张女士


    新闻动态

    积极响应新政策培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监理事业部举行培训会议

    作者: 来源: 点击:

    111.jpg

        

       2021年10月27日下午,公司监理事业部组织宁波市在建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对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出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和学习培训会议。

    该实施细则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为总则、信用评价内容和程序、信用评价细则和标准、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信用评价的管理、附则,共计六个篇章。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适用于本细则。

    建筑市场企业主体的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信息和项目管理信息。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企业良好行为信息、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和附加分,项目管理信息包括项目基础信息、项目不良行为信息和合同履约信息。人员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组成。各类信用评价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分表》列出内容逐项打分形成。

    监理类企业主体信用评价分为企业信息评价分(权重50%)和项目管理评价分(权重50%)之和,企业主体信用评价周期为3个月。企业信用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A(优秀)、B(良好)、C (一般)、D(较差)、E(差)五个等级。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选择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招投标管理、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异化监管。各类别企业分别在各自组别内对应的类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活动。

    该实施细则对企业提出严格的权重赋分,对项目管理和专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各个项目分别考核打分,项目得分平均值将直接影响公司信用评价得分,进而影响在全市范围内排名、分级。专业人员每2个自然年为一个评价周期,且评价周期从奇数年1月1日起计算,每评价周期重置基础赋分值12分。评价周期内人员信用分值等于或低于0分时,列入失信名单,若有在建项目的应进行人员更换,同时参与管理的项目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失信名单人员经职业信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在下一评价周期由原列入部门将其移除,方可重新执业。

    本次培训监理事业部还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两套系统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讲解宣贯,合理安排好监理人员工作、休假时间,保证满足考勤及合同履约要求。

    随着浙江省和宁波市新版信用系统启用,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实施,加强了对企业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管理,在建项目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公司业务承接和经营管理,对个人执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提出严格要求。监理事业部举办此次学习培训目的,不仅是对新政策积极响应重视,更是顺势新形势,适应新发展方向,提高个人执业和项目管理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00001.jpg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版权所有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南部商务区天高巷221号合和国际大厦十五楼

    网站开发技术支持 酷软科技

    浙ICP备14032958号-1